發改委為“挖礦”敲響喪鐘 相關產業或出海求生

4月11日消息,比特幣價格重回5000美元高位的欣喜勁還沒過去,國內虛擬貨幣產業轉頭就被潑了一盆冷水。

據《電商報》了解,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發布了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9年本,徵求意見稿)》(下稱《徵求意見稿》),涉及鼓勵類、限制類、淘汰類三個類別的產業活動,而其中,虛擬貨幣“挖礦”活動(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)被列入淘汰類產業。

雖然上述文件只是一紙徵求意見稿,具體的政策尚未正式落地,但有業內人士在解讀文件時指出,虛擬貨幣“挖礦”活動這一條沒有標上“淘汰期限或淘汰計劃”,側面反應出監管層面對這一產業鮮明的反對態度。

據了解,《徵求意見稿》一般會在淘汰類產業中給定了一個明確淘汰期限,若條目後有括號寫明淘汰期限的,應在相應期限前淘汰;若有淘汰計劃的條目,根據計劃進行淘汰;未標淘汰或淘汰計劃的條目為國家產業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。因此,“挖礦”屬於應“立即淘汰”的產業。

對於將“挖礦”列入淘汰類產業的原因,《徵求意見稿》中並未做出具體的解釋說明,不過有觀點認為,“挖礦”活動是一項能耗較高的產業,虛擬数字貨幣的生產會消耗大量的電力,但產品本身不能產生實際的社會價值。

有業內人士介紹,所謂“挖礦”,其實是一個爭奪虛擬貨幣公開記賬系統記賬權的過程,最終哪台挖礦計算機成功爭奪下記帳權,那這台礦機便得到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獎勵,爭奪記賬權需要更高效的計算機,理論上講,更高級的計算機需要消耗更多電力。

這些專為挖礦而設計的計算機屬於當之無愧的“電老虎”。據摩根士丹利此前發布的數據显示,2018年全球“挖礦”用電需求達到120~140萬億瓦時,而全球電動車的能源消耗到2025年預計才不過125萬億瓦時。根據國際能源署2015年的數據,阿根廷當時全國一年的用電量也才不過125萬億瓦時。

目前,國內專門從事“挖礦”產業的礦場一般分佈在四川、雲南、貴州、內蒙古等地,因為這些地方的電費更加便宜,礦場在消耗當地過剩電能的同時也能帶動當地就業,因此在產業發展的早期階段,當地政府對這些礦場還是持歡迎態度。

不過,鑒於“挖礦”企業,在消耗大量資源的同時,也助長了“虛擬貨幣”投資炒作之風,國家層面開始對“挖礦”活動進行限制,不少地方政府也開始對轄區內的礦場下發了驅逐令。

據《電商報》了解,去年1月,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曾向各地下發文件,要求各地互金整治辦積極引導轄內企業有序退出比特幣挖礦業務,並定期報送工作進展。同年6月,雲南、貴州、內蒙古、新疆等地陸續傳出引導虛擬貨幣“挖礦”企業退出的通知文件。

不過,鑒於當下以比特幣為首的虛擬貨幣依舊具有一定市場前景,“挖礦”產業並不會就此休止。有業內觀察人士稱,如今有一些企業可能會選擇轉移到東南亞等地,尋找能耗成本較低的區域繼續“挖礦”。

值得注意的是,目前有關部門對於“挖礦”產業的反對態度愈發明顯,從觀察期、規範期、逐步進入有序引導期,“挖礦活動”野蠻生長的時代已經過去。長遠來看,挖礦產業恐怕難以為繼,業內從業者與其掙扎求生,倒不如早日轉型另謀出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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